尊敬的家長:
為了更好地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,根據國家省市區學生資助政策,現将學生資助的有關政策告知家長,希望家長朋友們能夠了解政策并根據家庭實際情況提出申請。
一、學生資助對象認定類型
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學生、特困供養學生、孤兒、烈士子女、持證殘疾學生、城市低保邊緣家庭學生、低收入農戶家庭學生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等特殊困難群體和因遭受自然災害、意外事件、重大疾病等突發情況導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的其他困難群體。
二、學生資助項目
1.午餐費補助: 免費提供所在學校的營養午餐。
2.寄宿生生活補助: 分别給予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,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的生活補助。
3.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标準:按照寄宿生生活補助标準的50%核定。
在各類民辦學校就讀的資助對象,其資助标準可按當地公辦學校的收費标準确定。
學生資助對象認定程序
學生自願如實填寫《浙江省學生資助對象認定申請表》,同時提供必要輔助說明材料,提出申請并由監護人作出書面承諾,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。
四、咨詢熱線
拱宸中學資助工作聯系電話: 56661044 聯系人: 陳思
拱宸教育集團
二○二二年二月